受理临时居住证申请、拍照、制作、补换
上传时间 : 2017-10-05
一、 项目名称:
受理临时居住证申请、拍照、制作、补换
二、 政策依据:
1.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》(2004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);
2.《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》(沪发改人口[2004]18号)。
三、 受理条件:
不符合《上海市居住证》申领的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。
四、 申请材料:
1.办理临时居住证的材料:
(1)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明
(2) 居住地区的住所证明:户口簿、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;租借的需租赁合同并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;单位的出具集体合同宿舍证明或居(村)委出具寄宿证明。
2.临时居住证补办、延期的材料(原件)
(1) 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(续期需本人);
(2) 居住地区的住所证明: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合同、租借的需租赁合同、单位的出具集体合同宿舍证明或居(村)委出具寄宿证明;
(3) 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(指补办、持补办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);
(4) 到期临时居住证
3.临时居住证离沪退证材料(原件)
五、 办理程序:
1.咨询;
2.查验符合以上材料后受理,材料复印;
3.填写登记表,填写完毕后交申办人核实签名确认,缴纳25元押金。无收据,凭卡退款;
4.在输入机上输入采集的信息(附身份证原件)并打印登记号;
5.在拍摄机上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(免费)并核实基本信息;
6.在审核机上信息复审;
7.信息复审后制证(校验)
8.当场领取证件,并向申办人说明相关事宜。
六、受理部门:
所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
七、办结时限:
当场办结。
八、咨询查询:
咨询电话:4006034500 查询网站:
九、收费标准:
押金25元
十、特别说明:
无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日 8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办理地点:老沪闵路1039弄48号
联系电话:645527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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